首页
| | | | | | | |
市委编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夯实依法治市基础
 
撰写时间:2020-12-23
字体大小:

市委编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

夯实依法治市基础

 

市委编办认真履行机构编制职责,落实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任务,为各部门依法行政提供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,夯实我市依法治市基础。

一、强化依法治市制度保障。落实机构改革部署,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改为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,整合市司法局的职责以及市政府办公室(市法制局)的法治工作职责,重新组建市司法局,为更好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,推动政府工作纳入法治轨道,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供体制机制保障。同时,统筹推进市级人大机构改革,增加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编制,充实立法工作力量,提升市人大立法能力。

二、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。一方面,根据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精神和省委、市委的工作要求,将市场监管、生态环境保护、文化市场、交通运输、农业、城市管理等领域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纳入机构改革统筹推进,明晰了市、县两级管理事权并充实了执法人员队伍力量。目前,市县两级市场监管、生态环境保护、文化市场、交通运输、农业、城市等领域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已完成,均已设立综合行政执法队伍,负责各自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执法机构设置,有效减少执法层级,整合执法资源,推动执法力量下沉,提高执法效能。另一方面,落实省委关于乡镇街道体制改革部署,在乡镇街道成立了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,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(综合行政执法队),重头整合乡镇街道的执法职责和执法资源,下达各乡镇街道580名行政执法编制用于加强充实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力量,推动综合行政执法向基层延伸。

三、高质量制定“三定”规定。本轮机构改革在制定“三定”规定过程中,重点对以往存在的职责交叉、职能缺位等问题予以明晰理顺。制定的“三定”规定采用了法律条文并列式结构,分条、款、项,更加体现“三定”规定作为党内规范性文件的法律效力及机构编制法定化的改革要求。本轮机构改革以来,共组织制定市级涉改单位“三定”规定31份,机构编制调整文件29份,为市直单位依法履职奠定坚实基础。

四、抓实“三定”规定备案工作。认真落实市直单位“三定”规定备案整改要求,针对省提出的要求,建立备案审查事项登记台账,将问题逐一登记,并加强与省委编办的沟通衔接,随时掌握上级政策要求,结合下一步中央、省对设置直属行政机构、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、部门领导职数兼职等事项进行具体部署后,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和领导职数。积极配合市委办做好县级部门“三定”规定备案审查工作,围绕职责是否与上位法相抵触、是否符合权限和程序,机构设置和领导职数配置等是否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等方面,从严从紧审核县级部门“三定”规定或调整文件,已经完成264份文件的备案审核,对其中105份文件提出了整改要求或建议,进一步提高了机构编制文件的法定性、规范性、严肃性。


主办单位:中共肇庆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  技术支持:肇庆市政务新媒体中心

地址:肇庆市城中路49号市府大院第一幢三楼 邮编:526040

联系电话:0758-2222577 电子邮箱:zqbbzhk@163.com